• 发送页面

国际刑事管辖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作为对国内法院的补充,国际社会越来越多地推动国际管辖体系的发展,来审判那些被控犯有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的人。这一体系主要倚重两个方面:一是战后设立的特设法庭和其他国际法庭;二是新设立的国际刑事法院。阅读概述全文

重要主题

  • 国际刑事法院

    1998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规约》在罗马获得通过。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对此表示欢迎,认为这是确保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灭绝种族罪不再免于惩罚的重要一步。


  • 特设法庭

    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中,设立了针对个人刑事案件的特设法庭来审理主要的国际罪行,即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和反人类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