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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人道法与其他法律部门

在武装冲突中,国际人道法和其他法律部门互为补充。然而,它们是不同而且相对独立的,战时法(或国际人道法)规制作战方法而诉诸战争权则涵盖战争的起因。人权法和难民法则与国际人道法有重合的地方。阅读概述全文

重要主题

  • 国际人道法与人权法

    国际人道法和国际人权法是两个不同但互为补充的法律部门。它们都关注对个人生命、健康和尊严的保护。国际人道法在武装冲突中适用而人权法在和平时期和战争时期都适用。


  • 难民与流离失所者

    难民是指那些因在原籍国有可能成为或已经成为迫害对象而穿越国界的人。而国内流离失所者则是指那些虽未穿越国界,但由于某种原因而逃离家园的人。


  • 诉诸战争权与战时法

    国际人道法或战时法是规制作战方法的法律。国际人道法是纯人道的,它努力限制战争所造成的苦难,不涉及诉诸战争权所涵盖的有关战争合法性、理由或预防等问题。


出版物 更多出版物

  • 战争中行为的根源:了解并防止违反国际人道法的行为

    人们对影响战斗员行为的因素有许多先入之见,为了挑战这些先入之见,本研究分析了红十字国际委员会为确保各方能够更好地了解、接纳和尊重人道法而采取的各种策略(特别是在交流领域)。尤为重要的是,公众正在热烈讨论军队在伊拉克和阿富汗等地的行为,在这样的背景下,这项研究有助于明确未来预防活动的方向。

  • 暴力与使用武力

    维持法律与秩序是民政当局的责任。这是民事警察与(或)准军事部队的任务,例如,宪兵警察,他们就是为履行此任务而组建、训练的,并配有特殊装备。一个国家的武装部队,其一般职责是保卫国家领土免受外来威胁(国际性武装冲突),同时处理国内(非国际性)武装冲突局势。然而,武装部队也可能被要求协助民政当局处理更低层次的暴力,这些暴力可能被定性为国内骚乱与紧张局势。